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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狮子会泊爱学子圆梦助学基金评比条例
时间:2015-11-28 11:00:25 点击:

深圳狮子会泊爱学子圆梦助学基金是由深圳狮子会泊爱服务队前会长、深圳南通商会副会长、广东海门商会执行会长张锋先生爱心捐助,定向帮助在江苏省包场高级中学及海门麒麟中学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校在籍高中学生,旨在鼓励受助学生积极进取,学业有成,倡导受助学生自立自强,树立回馈社会的观念。为使本项助学活动规范运作、有序开展,根据捐赠人张锋先生的意愿,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标准

两所每学年各25人共计50人内:每生2000元。第一期3年。合计30万元。

二、名额分配

助学基金资助名额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资助金额分配到各年级,各年级间名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以确保爱心助学基金合理、有效使用。

三、受助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良好以上。

2、家庭经济困难,无经济能力支付学业费用。

3、学习努力,勤奋刻苦,无旷课现象。

4、孤儿、单亲、重疾、残疾、下岗职工等家庭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申请程序

1、受助对象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单亲家庭提交相关有效证明资料;(4)父母残疾的提交由残联签发的《残疾证》;(5)父母失业提交由劳动部门签发的《失业登记证明》;(6)父母或本人患重病的提交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病历;(7)父母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提交由民政局签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2、所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班主任或班长将评议结果予以通报。经所在年级初步审查同意后,报团委审核。

3、校团委审核同意后,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最终确定资助对象。

五、监督检查

1、本助学基金是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是学校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2、本助学基金必须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家庭突发重大事件的经济特困生,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也不得要求资助对象捐赠。

3、本助学基金落实情况接受广东海门商会会长张锋先生和全校师生员工监督。

4、获得资助的学生应珍视这份爱心,勤奋学习,遵纪守法、努力工作,团结同学,尊师爱校、感恩并学会传递爱心。

5、受助学生应勤俭节约,助学金主要用于抵减贫困学生的学费、代办费和伙食费,以资助特困生完成高中学业。如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则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追回已经享受的助学金。

6、享受本基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享受其它的助学金。

7、本条例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泊爱学子圆梦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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