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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深圳狮子会须知

 


一、会籍


(一)入会

(1)入会条件

1. 拥护狮子会章程;

2. 年满二十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接受邀请并愿意加入狮子会;

3.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操行端正,有愿望并有能力服务社会,在各自界别、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4. 积极参加会务活动,做到出钱、出力、出席、出心。

(2)入会程序

1、 本人提出申请,并有一名狮子会会员邀请推荐加入;

2、 参加狮子会组织的会务说明会和会务研讨会,接受有关狮子会基本知识、组织架构、服务项目、会务活动等方面的培训;

3、 申请人填写《入会申请表》,经服务队理事会半数以上同意后,交深圳狮子会常务理事会,获半数理事以上同意;

4、 全额交纳会费(包括入会费1100元,常年会费1500元),成为深圳狮子会准会员;

5、 上报中国狮子联会和国际狮子会;

6、 进行入会承诺,接受会员徽章和证书,成为正式会员。

(二)转会

会员由一个服务队转入另一个服务队的为转会。对已终止或正终止与另一服务队会籍关系的转会会员,深圳狮子会可给予其转会会员资格。转会按如下程序申请:

1、 已交纳该年度常年会费;

2、 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转会申请表》;

3、 转出服务队会长/秘书批准,在《转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 拟转入服务队会长/秘书批准,在《转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5、 深圳狮子会会长批准,在《转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6、 交纳转会费140元人民币;

7、 上报中国狮子联会和国际狮子会。

若该会员在终止与原服务队关系,向深圳狮子会提交转会申请并且会费逾期已超过六个月,只能按其退会处理。

(三)退会

会员因工作、移居外地等私人原因,未参加本会活动而退会、或因未交会费等原因,需要申请退会的,按以下程序办理退会手续:

1、 本人填写《退会报告表》;

2、 所属服务队会长批准;

3、 报深圳狮子会批准;

4、 上报中国狮子联会和国际狮子会。

服务队理事会可以在会员交清所有欠款、所有标记、称号均已交出之后批准其退出。退会六个月以内的会员,经理事会多数通过即可恢复会籍。退会六个月以上的会员,须以新会员重新加入。

(四)休会

会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服务队例会或服务活动但仍欲保留会籍,可申请休会。休会会员在休会期间将不得担任服务队内的任何职务,没有投票权,但仍需缴纳会费。

会员休会六个月后,可自动恢复为正会员。六个月后如仍需休会,则需重新申请休会。

休会程序如下:

1、 申请人填写《休会申请表》

2、 所属服务队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报深圳狮子会批准;

4、 上报中国狮子联会和国际狮子会。

(五)除名

会员因触犯国家法律、违反狮子会章程和纪律,深圳狮子会有权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二、会费缴纳


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会费缴纳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每年缴纳会费的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会员逾期三个月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深圳狮子会保留依法追讨会费的权利。

1、会费组成:会费包含入会费、常年会费和狮子徽章使用费。

2、会费缴纳标准:

1) 入会费:新会员入会时应一次性缴纳入会费人民币1000元;

2) 狮子会标志使用费:新会员入会时应一次性缴纳狮子会标志使用费100元;

3) 常年会费:每名会员每年度缴纳常年会费人民币1500元。

4) 凡在一个狮子年度未过半年(即公历7月1日-12月31日)入会的会员,常年会费按一年会费标准收费(即1500元);凡在狮子年度过半年入会(即公历1月1日-6月30日)的会员,常年会费按半年会费标准收费(即750元)。会费收缴原则上由会员每年7月一次性向各服务队收缴并交至深圳狮子会财务部门。

 


三、会员权利与义务


深圳狮子会会员系个人会员。

1、会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1) 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参与深圳狮子会活动;

(2) 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 有权享有各种荣誉权;

(5) 深圳狮子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深圳狮子会会员应当履行下列基本义务:


(1) 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事务;

(2)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 按规定缴纳会费;

(4) 向本会反映情况,及时提供会员资料,遵守本会章程,爱护集体荣誉;

(5) 参加狮子会组织的各种活动,自愿捐助,为服务活动募集资金;

(6)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7)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爱护集体财产,遵守纪律,维护社会秩序;

(8) 深圳狮子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会员类别


◆正会员

正会员具有狮子会会员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及义务。包括担任服务队、分区、本会的任何职务(但另有资格规定者除外),及需要由会员投票的投票权;义务中包括出席例会、缴付会费、参加狮子会活动。

◆留籍会员

迁居外地、或因健康及其他正当理由不能经常参加例会,但仍想保留其会籍的会员,经服务队理事会同意,称为留籍会员。留籍会员资格每半年需经服务队理事会审查一次。留籍会员不具备担任服务队、分区、深圳狮子会职位资格,无选举权。但仍应缴纳会费。

◆荣誉会员

非狮子会会员而对狮子会有卓越贡献的个人,并经深圳狮子会理事会或服务队决定颁给本项特殊荣誉者,称为荣誉会员。其会费应由该服务队缴付。荣誉会员可以参加活动,但无权享受正会员的任何权利。

◆特别会员

连续为狮子会会员达十五年以上,因疾病、衰弱、年老或其他正当理由,经服务队理事会决定,必须放弃其正会员资格者为特别会员。特别会员应缴纳服务队规定的会费。特别会员具有投票权及其他会员权利,但无权担任服务队、深圳狮子会的各项职务。

◆终生会员

为狮子会会员达二十年以上并对其所属服务队、社区或国际狮子会有卓越贡献者;或为服务队正会员达十五年以上而年逾七十岁者,或重病的会员可被授予终生会员资格。申请程序如下:

1、服务队向本会推荐;

2、由服务队一次缴纳会费2000元人民币;

终生会员履行会员义务,享有正会员的一切权利。终生会员转会时自动成为该会终生会员。

◆副会员

在一服务队持正会员身份,可在其住所或就业地址的另一服务队持副会员身份。此副会员身份应由服务队理事会授予,每年审核一次。服务队的月报表上不报副会员。

副会员在亲自出席的服务队会议中有投票权,但不可担任年会代表,也不可在该服务队担任职务。副会员无须缴纳会费,必要时服务队可向副会员征收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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